祯旎's profile没有鼻子的斯芬克司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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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 22

    百变天父

      犹太教,演变成天主教,东正教,再分裂出大大小小难以计数的新教;2000年的时间我们伟大的天父幻化了无数次。每一次改变,都有一场腥风血雨;二十个多世纪见证的残酷斗争如果还没被人遗忘,至少在战争中死去的冤魂是不会有谁记得了。
     
      宗教撑起的时代过去了,这荒蛮、倒退的现世,更多的是让宗教来屈服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督促自己、鞭策自己虔诚地遵循主的意志的时代过去了;对于今天的信徒来说,没有什么比自己的意愿更重要。人们不想再把自己圈禁在天父的羊圈里,于是他们逼着天父退让,逼他否定过去说过的话,许过的诺言;新教的信徒们很满意于自己的创作,这创作完全是按着他们自己的意志——天父终于变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他的恩宠变成了一切,他既然对自己的resurrection拥有万能的权利,那他对信徒的salvasion也就该是拥有绝对主权的。
     
      新教徒们告诉自己:主宠爱谁,就会赦免谁的罪。换言之,捐赠、祈祷、做善事、惩罚,这一切信徒们曾经用来获得atonement的手段如今显得可有可无。愿意维护传统的人值得颂扬,但是不想坚持的人主一样可能赦免你的罪;且这几率是每个人都一样的。这是新时代的教徒追求宗教信仰自由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一切堕落的开始。
     
      教会和王权之间的利益争斗是不可避免的,谁都想当老大,打着主的旗帜、蒙上上帝的光辉,结果总是有一方得让步。这世俗的矛盾越积越深,到真正爆发的时候,一样显得庸俗可笑;之前无数的斗智斗勇真要来个了结,其滑稽程度自然要高过以往。
     
      亨利八世要和他心爱的长头发安妮结婚,于是大张旗鼓地开始宗教改革——他比较幸运,赶上了一个好时代,赶上了更新换代的风尖浪口。这想来多少有些浪漫;他欲抛弃的凯瑟琳必然是个尖刻丑陋霸占着王后宝座的老太婆。可事实上,她当年也娇美无敌,只是在男权至上和险恶的王室规则中,她是没把握好机会被踢出局的那一个。我们的情圣煽动人民反对权倾欧洲的罗马教皇,被他的感人爱情打击的可还有信仰。天主教被他视作他婚姻的绊脚石;他搬开了绊脚石,娶回了自己的心爱之人,等他腻味了却又抛弃了她。安妮只是他值得大书特书的婚姻史之中的一个;宗教改革也只是亨利八世为了坚持他的婚姻所施行的手段之一。他为英国的宗教打开了一个新篇章,他本身的贪婪特质也一样得以继承。
     
      在如今的基督教中,处处可见亨利王的影子: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化宗教生活志于改革,又勇于改革。每天都有新的派别涌现,于是人们索性冷漠待之。
     
      中世纪的德古拉,为了上帝的不公而投靠了路西法;我们后来有了伟大的亨利八世,为了反对主的禁锢而索性改变他;今天的教徒人人都是改革家,小到一个节日,大到一条教义,看不顺眼了就革之。宗教的意义其实也不过如此,怎么开心怎么过吧,万能的主只是一个精神寄托,需要他的时候,流泪称颂,事事顺意的时候,信仰就变成了摆在窗台上的一盆仙人掌。想起来洒点水,想不起来就这么搁着也不会有什么问题。谁让主是万能的呢?他自个儿会看好自个儿的。
    December 25

    红楼梦

      排戏好累额……今天在教室休息室排了两遍,回来就瘫了……
      怪不得说演员是辛苦的,背台词不算,转换身份也是很么糊。特别演的人物恰好有点歇斯底里那就更SHOCK了。
      毕竟是戏剧课的考试,实在不敢造次,我们几个懒散的人都诚惶诚恐,老费还说要搞成公开演出形式……真是……和小白相顾无言。
      真是难为小废,让她身份大反串,演个风流倜傥的贾宝玉。本来以为她傻西西的像个小孩子,演起十几岁的宝玉来会容易一点,不过宝玉内心活动过于丰富,姐姐妹妹们都喜欢,又自有一套荒言谬论,苦了小废了。
      红楼里的人物,我还是最喜欢林黛玉,她活得很辛苦,但是没有现实的人比她更真实。很多人更喜欢宝钗,因为宝钗的活法,代表了多数人,圆滑、老练,拼命否认自己的与众不同,万事藏一手,有可说可做的,也有不说不想的。
      哎呀~活着是很累的事情。
      期待28号,生活有个盼头还是好的。
    November 30

    巴黎圣母院

    当时光流转,有一天
    人们会在地底发现
    两具拥抱的骸骨
    向整个宇宙宣告
    加西莫多如何深爱着
    吉普赛女郎艾斯梅拉达
     
    上帝将他造得如此丑陋
    是为了让他背十字架
     
    吃我的肉吧,饮我的血
    鹫山上的秃鹰
    只有死亡能将我俩的名字结合
     
    让我的灵魂飞翔
    离开这苦难的土壤
    让我的爱,融入宇宙之光
     
    舞吧,我的艾斯梅拉达
    唱吧,我的艾斯梅拉达
    再为我跳一支舞吧
    我爱你至死不渝
     
    舞吧,我的艾斯梅拉达
    唱吧,我的艾斯梅拉达
    让我和你一起离开
    为你而死,虽死犹生
    November 21

    田园

      买袋葡萄慢悠悠逛回寝室,仔细回忆上一次在寝室洗水果。
      问姐姐还记不记得我们去摘草莓。
      西西,怎会有人不记得。从繁华退到这里,过尼姑生活,五点就不出门,十点就要睡觉,不参加任何活动和讲座,不喜欢在图书馆复习。我们最爱我们的寝室,赖着不肯去上课,把这里当作是身在闵行另一个小小的家。
      有时候不喜欢火车吵醒我,也不喜欢偶尔燃起的烧庄稼的火;有时候嫌乡下地方风太大,半夜里听到风刮着衣服敲到门,我和姐姐吓得抱在一起大吼:什么人!
      当然也有浪漫的地方。
      夏天可以去摘新鲜的草莓;一打开窗看到满目绿色风景。火车准点开过去,轰隆隆的汽笛震耳欲聋,荒原上吹过呼啸着的风,在月光下蹲着一只一动不动的猫,看得人毛骨悚然,总以为自己身在Wuthering Heights;炊烟是没有,只有远处两个工厂大烟囱冒着说不清楚成分的气体,隐约可见25世纪的苍凉景色。
      有一天早上四点看完球,手脚软软地爬上床。刚刚躺下来,居然听到外面公鸡已然起床报晓。不知如今田园里劳作的人是不是还沿用闻鸡起床的老作息;又想到剥削劳工的周扒皮,钻进鸡窝学鸡叫;想来想去却睡不着了。
     
    September 08

    最美的平凡

     

    有事去镇上。即便是同一个城市,市郊的小镇仍要比我们见惯的繁华倒退十年。

    至少,如今是难见穿着背心坐躺椅乘凉的市井百姓了,还有脏兮兮灰蒙蒙的街边衣服店,卖花的摊子夹杂烧烤摊子,无所事事的人们晃来晃去。街上是没什么好看的,也没什么好买,若不是无计可施的时候,才不会有人逛进那些个不打邓的小铺子。

    心里对这街实在不以为然。然而日子若真要倒退十年,这里也该是顶顶热闹繁华的步行街吧。见过了更好的,便对先前的指手画脚地挑骨头,人都是这般喜新厌旧。

    喜新厌旧放在哪里都不该被归为贬义词。毕竟,日子不能倒着过,人心不会倒着长。。

    夜色慢慢弥上来,天气正凉爽。逛至一个破破烂烂的大卖场边上,一堆白背心席地围牢一个灰灰的小屏幕,看到正精彩。正是我们教室里用的那种很小的放映幕布,上面正演着类似金庸武侠片的电影,怎说也该是早于翁美龄年代的片子了。妙龄佳人面对一老妇欲言又止,说不尽的妩媚娇柔,恰逢俊秀才子推门而入。

    好戏大概正要开场,只是我们受够了粘着汗珠的裸着的手臂,站久了觉得空气也会传染脏,飞也似的逃开。

     我们都是太要干净一点。又是这么样的年纪,眼里不待见灰尘,也再忍受不了宝石外面覆着的沧桑岩石。什么都要看包装,看卖相。内容先靠边站,漂亮不漂亮是最要紧的。

    自己便是吃了这样的亏。

    我承认我是喜欢热闹的。偏爱姹紫嫣红,艳绿粉蓝。花朵装饰还不够,还应该有色彩,再来两条大绸带。生活对我来说,最好金光闪烁,有如过山车一样惹人尖叫。

    大概没有什么可以栓牢我的心。

    我也喜欢我做一个安于一隅的女子,梦想小小的,笑容小小的。

    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大起大落摔得比较疼。

    身边也有这样的朋友,有些地方过于敏感,有些地方又太疏忽。注重语言的华丽婉转,不太在意别人的内心。了解生活,不了解思想。这样的人,很容易被哄开心,也许只要一个眼神;然而也是一样容易一蹶不振,容易受伤害。

    我看他,有如看镜子。可是这样也未必不好。

    我们常听说:谁谁谁到底是看不破。

    然而看破又如何。谁也不是圣人,生来便洞悉人生社会众生相,不用经历些伤痛就知道最美的是平凡,而刺激绚烂只会叫人头发昏,魔鬼入了心。

    这是神仙的本事。

    凡夫俗子如我等,还是静观岁月变脸,坐待自我省悟,这样比较好。且享受,且迷醉,且爱那花花世界,且把音量调到最大声,哪怕今后的岁月要花大代价赎罪。 

    到底谁也不知明天事。最无测的是未知。

    无知也有无知的幸福。

     

    August 19

    表管明天了~天长地久是扯淡~

      MINO是我小学弟。其实也就比我小一岁。说他小,是觉得他高中永远读不完。当然原因是很多的,也很复杂。
     
      我这位小学弟在学校的时候就是风云人物,乱七八糟新闻一大堆。一会儿盛传他在学校私下贩卖A片,一会儿听说他参与抵制日货大游行被抓,一会儿又有风声说我们的猪校长当面说他恶劣影响不输邪教组织。
     
      希望他不要看这篇文章才好。
     
      他那个时候老是顶着Ronan Keating一样的光头,养成性劳动的时候拿个大拖把在二楼很奋力地拖地板,宽松的大裤子快要掉下来。怎看都是叛逆来西的小P孩一名。可是一到学校有晚会他就会光芒四射,有次圣诞节演出,他自谈自唱When U Say Nothing At All,嗓音美妙得有如留声机,立刻把我震撼倒,心里狂喊一声:这才是歌手嘛。
     
      我这个生活平淡朴实的学姐转眼也毕业两年了。我的小学弟仍是活在我溯回从之道阻且长的过去里,他在远远的地方发着光,每每雾里看花般窥见,便要让我回想起当年的热情和理想,感慨自己心态老去。
     
      Mino的理想永远在变,我曾经说他是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在哪里的小孩。若他是瞬息万变的潮流,我就是岸上巍然不动的山石,变化以十年计,任潮起潮落,冷冷旁观。
     
      他这个月仔细地询问我各个大学的不同和优势,下个月问我深造音乐怎样规划自己比较好;今天还在高三的教室里拼搏,明天就悄悄地找个地方开了家小店窝在里面上网;他时而是个唱着歌的小娃娃,开心起来发我一大堆很另类的音乐,时而是个正儿八经的年轻商人,比划着他店里我看不懂的牛仔裤自卖自夸。
     
      明明才有和他聊过,也许下个礼拜我就会觉得十年没见过他了。他决定不考大学的那时候,我还好心好意问他复习得如何了,他漫不经心地打着哈哈:阿姨啊你不会不知道吧我不读书类。猛然惊觉自己居然如此落伍跟不上节拍,我也只好找个地方蹲着画圈圈了。
     
      明天又会怎样?我不知道他。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想过要考到复旦去,以后当个商人兼职玩音乐;他又想过要专心学音乐顺便当商人养活自己;他淡泊起来只要窝在圈子里制作自己的音乐做自己喜欢的事;他突然又雄心勃勃想要赚大钱娶到自己心爱的人。
     
      我真的是个阿姨级人物了,被万变的潮流弄晕。不过山石也会有转移。从一开始都只会张着嘴听他说完最近的新动向,慢慢地我也学会欣赏他的实战主义精神,羡慕起他有想法立刻实施的作风。
     
      Mino似乎永远朝气蓬勃动力无限,我说要听他做的音乐,他立刻拿个麦出来录音,光用他的嗓音加敲打桌子的声响,合成制作一下居然也象模象样成了首歌,听得我瞠目结舌。
     
      他的即兴创作名字很古怪,叫For Big!。乍听像是太平洋小岛上的土风舞曲。不知道他在那里唱些什么英文,但是还蛮动听;低沉的嗓音飘啊飘啊被风吹走了调,不然我怎么分明听到他在唱:表管明天了表管明天了有梦想就抓住啊要抓住~
     
      我还坐在华师大冷气凄寒的教室里被德语累得东倒西歪,我可爱的小学弟发了条英文消息给我,大意是他举办了个音乐PARTY,现场有专业级DJ,携Liquor免费入场。脑子里立刻出现了热热的氛围里穿着清凉装的男男女女在那里贴着舞动的热带风景,DJ的肥裤子隐藏在缭乱的灯光后,人们全部兴奋到委靡。暖湿的风吹得我顿时很清醒,脑袋飞速旋转。
     
      不过罢了,太炫目的风景不适合阿姨我,我会晕。太多人的地方也不适合我,我怯场。人家年纪大了又保守,不喜欢贴面舞和清凉装,Liquor也不碰的只会小咪几口啤酒,难道真像alicke说的要我去坐着吃水果拼盘?
     
      电影看过就好了。
     
      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呆在我的地盘继续巍然不动,纵使偶尔心思会不小心勾动一下。
     
      无数事实证明,天长地久都是扯淡。既然如此,我亲爱的小学弟,你继续勇敢地划着自己弄的小皮艇乘风破浪追梦想。被你甩在18世纪的学姐我,继续做我的灯塔和山石,因为脑袋实在太迟钝什么都不敢多想。
     
      若是你偶尔迷失方向找不回来路或者掉水,心地善良的我是一定捞你上岸的。
     
      只是好奇十年之后,你会变成了怎样的你,我又能保留了多少的我。
    June 23

    Don't lie.

      突然想去西班牙,有一天,收拾个行李,远走高飞。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不论去哪里,先要办签证,还有财产证明,还有联系学校,还有欢喜的伤感的告别,还有等等等等。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走,不知道要去做什么。我对未来不确定。
      也许去阳光灿烂的地方蜗居,白天啃卷心菜,晚上穿着火红的大裙子去跳舞;也许去修张文凭回来,回来一样的生活,工作结婚生小孩,然后发神经也许有某个西班牙的深眼睛的帅哥,我会跟他说我是百幕大来的神秘外星女子——他如果相信,就嫁给他。
      我随时渴望改变,总是不满足,我的内心远比我表现得还要疯狂。也远比我想的更要传统。
      充实的人才会快乐,我却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问我的舅舅,我去外国求学,如何?
      为什么要走?
      不知道啊,觉得现在的生活没意思,想出去看看吧。
      谁付钱?
      当然是自费。
      我跟你说,你舅舅。。。。。。专业你自己选的,学校你自己挑的。。。。。。。你学得还不够好!。。。。。。你看看我!。。。。。。
     
      等等等等。成功的男人,或者已经显示出成功迹象的男人,往往言语之间让没有目标的人如我为自己的懒散羞愧。却也让我讨厌。
     
      星星要走了,所以我的心情或许她也有。只有她听我絮絮叨叨说我的未来了,身边有这样的朋友,可以跟她分享某一部分躁动的感情,是很幸福的事情。
      我不是懒,我只是不坚定,我只是不勇敢。给我一点勇气,不要给我太爱。但是要爱我,这是肯定的。如果你拿捏不准,那还是多爱我一点没错的。
     
      我们爱一些英雄,我们爱他们的才华,爱他们的独当一面,爱他们的力挽狂澜,爱他们永远不肯服输的精神。
      我们编造一些理由创造自己的神,自己的信仰。信仰是需要的,如果不信教,那就信偶像,不信偶像,那就信共产党。
     
      英雄们却说:我只是为自己的工作全心努力,这就是我成功的秘诀
      很好,英雄也有理想。英雄不是踏着五色祥云来救世的情圣,再多的谥美之词也只是你自己编造出来的神话,当英雄们在电视镜头上一遍遍地说:我只是普通人。
     
      O.K.当没有英雄可以幻想,我们突然想通,什么都可以靠炒作。娱乐圈是真正的自娱自乐,NBA是个大阴谋,看欧洲列强用足球征服世界。每个礼拜固定的时间,一群白皮肤大眼睛的高个子男生在电视上唱歌作秀,关掉电视拿起耳机,听男人女人歌唱十亿万遍爱情。
      什么才是最好的,我不知道
     
      你的理想是什么?是有份体面高薪的工作,是有个美丽温柔的妻子,还是骑着摩托车沿着南美的海岸线没有目的的前行?还是立志亲自去寻访世界上最美丽十条路?还是把晶莹的泪珠大声地埋在珠峰山腰的雪堆里?
      
      What? 
      Are you sure?
     
    December 21

    你像什么?

      难得写写日记咯~
      今朝晚上大家要大聚餐,啦啦啦~这个我和姐姐奋斗了一年仍未实现的理想偶们美妙成熟优雅的阿鱼姐为我们实现了,感慨啊!
      今天又发现了姐姐的小习惯一个:就是每次说"不知道"前,都要小小的清清嗓子,然后用又知性又酷的声音小声地说"不知道",绝对正点——搞笑伐啦~至今为止心细如发的我挖掘了很多姐姐的特色,比如姐姐每次吃饱后都要扫地啦;每次没听懂我说什么都在那里假装听懂了,还点头微笑像真的一样;还有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时就自己瞎编乱造出一些耸人听闻的词语成语例如"翻箱倒柜地哭"啦、“小拇”啦、“硬冰冰”啦~还有忘掉啦~瞧我这记性!mopping来补充几条啊。
      前两天虎子妞来看我,我这个激动的——虎子妞大人基本上一年莅临一次的,比来我们学校评估的专家们还要难得还要稀客的,我这个才叫in ecstasies呢,又是让座又是倒水。酸妞粗略地翻看了我space上的拙作,然后以专家的眼光做了详细的批评,虽然让我想死,但是感激还是很感激的。
      上课的时候大家突然讨论到各自像什么动物~yoyo极像狐狸
    小废么是松鼠和企鹅的集合体——
     
    姐姐是长颈鹿,脖子长嘛,——
     
    小白自然是乌龟或者蜗牛咯,——
     
    大家都觉得mopping和波利犬像得不得了~
     
      有没有被吓到?
     
      所以我就想了啊,我像什么动物呢???sweetie姐姐说我是洋娃娃!贴心是很贴心的,可是姐姐啊,洋娃娃不是动物哦~后来又改口说像小丸子。。。姐姐。。。拿你怎么办好呢?yoyo说圆的都像我。。。小涣熊小熊猫考拉——  
     
      难道我不属于比较纤细的吗。。。
     
      大家想想啊~我们班的女生们都像什么动物呢?
    November 17

    上海冬天

      冬天来了,马上预备起围巾手套口罩。冬天的时候窝在一堆衣服里,感觉特别安全。再大的风吹过来,头一缩,躲到围巾里面;怯懦和渺小,全都可以藏匿。
     
      临海城市的冬天是这样的,被称作湿冷,不似北方温度虽低得怕人,一件棉衣就可以把自己和冬天隔起来。上海的冬天再冷也不过零度左右,然而那彻骨的峭寒是一个初来上海的人经受不住的。上海本就无冰雪,冷在风里头是我小时候外婆一直念叨的话。的确是风左右了感受,这里的风夹着海里吹来的湿气,从脖子、袖口灌进身体,硬生生地把厚厚的羽绒衣和皮肤隔离,穿得怎样周密还是会有间隙,风就是这样利用粗绒线手套的缝隙、围巾疏忽的一片裸露肌肤、张口呼吸时口罩离开脸颊的那一点点空隙,穿透人的身体,誓用赤裸的寒意紧紧将人裹住。
     
      刚进YC的时候,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如我也要受不了嘉定空旷土地上的冬天。外地来的同窗整个冬天都带着满脸的疑问,总也习惯不了这里气候古怪。在YC时现在回想起来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不得不离开温暖的教室走出去的时候,路上总也不单独有我们。冬天的午时是温暖的,在记忆里冒着温柔的热气。整条路上都是匆匆赶去食堂的人,鲜亮的人,不怎么饥饿然而同样对食物有着天然的兴奋感觉。在我眼睛里那是青春,对即使是卑微如一顿食堂大锅饭的小事物都怀抱着热情。
     
      我老了。外表如果不觉得,内心也一定是老了。即便是有人送花,也不再如当年那样心情亢奋很久了。若是当年有人可以用眼神左右我,如今我学会不在乎了。我对什么都没有热情。
     
      我希望找到一个同伴,与我一样怀念当年的热烈。与我一起哈哈大笑,一起狂奔去吃饭,一起打雪仗,一起吊在学校侧门的铁门上等待自行车载来的一碗一碗大同小异的吉祥馄饨。我们一起大扫除,刷马桶;一起在冬天阴霾的下午,沉着脸默默地走完YC的一条街,书包里塞了一张成绩难看的卷子。
     
      所以我怀念起牛牛,我高一的同桌,高二的室友,高三的饭友。牛牛跑步的时候永远上下做得功比向前冲刺做的功要多,在我眼里那是青春。牛牛说:你个傻妞妞!声音拖得老长,她永远也不怕自己说的话被旁人听见,这是我欣赏她的地方。牛牛每天带着我老早从自修教室出来,一路奔去吃食堂二楼的辣肉面,吃完快快地跑回寝室第一个洗澡。牛牛说:“冲啊!旎么若加油!恩!”于是我洗澡的渴望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冲回去抢第一批从烧水房流出来的滚烫的热水。
     
      我这样想起以前的时候,夜已经深了,最近逃了多少课,自己也不知道。我不在乎了。我老了。
     
      当你们都成熟起来,我还希望是傻乎乎的自己。我总是逃避成长,逃避改变。我在家里不肯出去,出去了又不肯回家。随遇而安倒不见得,大概知足常乐的精神是有的。
     
      冬天又来的时候,现在想的是怎样多逃几节课,回来舒舒服服地躲在寝室里上网。
     
      我想起来高三那年下起特别大的雪,所有的人都乐疯了,乐出眼泪。我们从教室一涌而出,在白茫茫的YC到处走。哪里都是漂亮的,况且本身就是漂亮的。“牛牛,你看那棵树!牛牛,你看池塘!牛牛……”我们一脚深一脚浅地头一次踩在雪地里,像两只裹得严实的北极熊,偎在一起,手上提了吉祥馄饨的袋子,满身心的满足。一路上都是我在说:“你看那里!你看这里!”我是那么容易兴奋的人。
     
      圣诞节的晚会,是我们的最后一次晚会,而且下了大雪。我兴奋得要命,应该说我对什么都激动:运动会、东方绿洲里的YC市、音乐会、学校的每一次在气派礼堂里的活动。我们走在路上,想念着老毛说的“银装素裹”,惊叹一棵棵难看的矮树经过雪的改造变得如何的秀丽端庄奇艳。
     
      最后一个冬天在没有休止的夜奋中走完。我的可爱的台灯造型的手电筒至今不知去向,被窝里看书虽然没什么效率,但是总是努力用功的象征。厕所也是可以利用的,只是大理石的镜台相当冰冷。
     
      我们在YC都是奢侈的小孩,整个冬天空调没停过。我们都想念103的空调特别暖,然而想念归想念,如今去,只能从窗外看一眼铁栅栏围起来的阳台。
     
      想起YC的冬天,眼前的画面总是我和牛牛,裹着大围巾,撑着把不怎么顶用的伞,在风雨交加的傍晚穿过下沉式广场去上课。两个人挤得没有缝隙。我们喘着气,在呼呼的风里几乎是大叫着说着一些八卦的事情。我送她去9班,总想多逗留一些时间。有朋友的地方才是冬天最温暖的地方。
    October 26

    子唐

      子唐昨夜得一梦。梦里尤柯伸手喂她人间至美的曲奇,子唐欣喜而激动。忽而走到了些似曾相识的旧地方,梦里有泼妇,指了她的鼻子说难听的话,子唐只是怔怔的无言语。子唐醒来后念及梦中景象,有些不开怀。她总希望自己是莲花,却不能出淤泥而装做不染。然而梦终究只是梦,梦里的人早就不记得脸孔,哪里会是真?所以子唐也就释然了。

      子唐不小了,很是有些妖娆。之前谈的几个男朋友,皆不得她的心。不是不符合她的苛刻标准,既是有些不认真。不认真的男人真是讨厌,子唐愤愤地想。子唐最是小心眼,恨极了别人事事瞒她,嘴里说只爱你,背地里却有三个五个红粉知己待选。子唐眼里不进沙子,连机会都不给,就提分手。之前的几个男朋友,皆是这样告吹。

      尤柯——想到尤柯,子唐便不由衷地笑。尤柯是她现在的半个男朋友,或者可以说,子唐是尤柯的半个女朋友。他们彼此倾慕,也很谈的来,一起的时候总是温馨又欢快。他们都最喜欢保龄,痴迷F1;闲暇的时候爱写几首酸诗。子唐想,幸而他们都没失却对生活的热情。尤柯应该是个完美的人,对于她而言;子唐总是刚离开他身边,又开始想念他。尤柯给她讲笑话的时候,子唐总是不顾形象地笑得很大声。尤柯该是勇敢的罢,子唐心里欢快地想。她等待勇敢的人等了这么久。

      子唐却不觉得相见恨晚。相见恨晚,是个太大的词。子唐以前也常常想,什么样的人能让她相见恨晚?然而日子一久,见得人多了,子唐便失去了对这人的期盼。子唐告诉自己,没人是自己正正好好契合的另一半。

      然而尤柯是有女朋友的,这事大家都知道。所以才说,子唐只能是他的半个女朋友,而尤柯也迟迟没有像她表态。子唐也见过小玉,有一次大家出来玩,尤柯把小玉也带来了。小玉是个温柔平和的人,瘦瘦的,不怎么漂亮,总是笑,对什么都不生气。然而子唐从她的眼睛里看出,她是个骨子里坚强独立的女孩。子唐心里觉得,自己是比不上小玉的,因为这一点坚强,是她最最缺少的。子唐也迷人,别人喜欢形容她热辣,子唐也觉得自己是有吸引力的。然而这一点热辣和小玉的温和安静一比,多少有了点轻浮,所以子唐才会觉得,自己不如小玉。

      连恋爱这样的事情,她也不敌小玉。她也不懂,为何小玉就可以找到这样的好人,而她子唐,却总是被人伤。

      尤柯从外表看来,不是个特别出众的人。然而越跟他相处,越会深深喜欢他。他的脾气性格都好,做事有主见,讲话也风趣。子唐跟他离得很近,慢慢地慢慢地就被他吸引。

      子唐喜欢这样的人,她自己是知道的。然而整个办公室的人,都知道尤柯有个女朋友,都快谈婚论嫁了。子唐没有非分之想,她只是很自然地被吸引,犹如所有成年动物做的那样。那日尤柯主动帮了她个小忙,于是子唐也就顺而请他吃饭。老套又老套的开始。他们彼此发现,在一起那么愉快而和谐。尤其是子唐,回家的路上都在笑,没来由地。尤柯也无法拒绝子唐的美。他们一开始是好朋友,慢慢地触及到各自心事,就很有些知己的味道了。谁也不提感情,仿佛有默契般。他们像情侣那样每日在一起,吃饭打球看电影。他们又像是初中生谈朋友,处处瞒着人。幸好子唐特别会掩饰,尤柯又特别镇定,避过了一次又一次险情,终于没有被人发现。

      子唐心里是矛盾的。她有点希望尤柯勇敢地公开他们的关系,又不希望别人拿第三者来形容她。于是关系就这么拖着。他们仿佛是只争朝夕的亡命情人,贪婪地享受每一分钟在一起的快乐。

      子唐仍然会说:相见不恨晚。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没有什么是命里注定的。子唐就是这样一个不懂后悔的女子。

      然而快乐是以岁月为代价的。子唐和尤柯都觉得,事情不可再如此拖泥带水。子唐要尤柯做个了断,要么跟小玉,要么跟她。

      在这相恋的两个月里,子唐是工夫做足的。她给尤柯熨衣服,帮他买早饭。尤柯第一次从子唐手里接过悄悄塞过来的一杯蜂蜜水时,心里很是有些风浪。他觉得窝心,又想小玉就不会这么样体贴。小玉是这样的女孩,你叫她怎么样,她就怎么样;你不给点提示,她也不会想到要关怀你一下。

      尤柯那天着实挣扎了一番。平心而论,他挣扎得并不太久,因为答案早就是了然于胸的。他挣扎只是因为痛苦,痛苦他只能拥有一个。

      他决定放弃子唐。

      她是尤柯心里喜欢的人,却不是他最终要娶的那一个。尤柯隐隐觉得,小玉才是过日子的人,平平淡淡的,也不会情绪化,她让尤柯觉得她对什么都不很在乎。然而这点不在乎,却是最最宽慰尤柯的心的。对什么都热情都投入,最是容易看花了眼,迷失了脚步。惟有样样都不在乎无所谓的人,千年屹立在这风风雨雨中不倒,是漫长岁月平静蔓延的基垫石,是大风浪下海底仍旧平静的一湾流。这让尤柯觉得安全。尤柯的私心里,决定将小玉这样的女子留在身边。外面火热多情的美女比比皆是,家里有小玉这样的女子,才能家和万事兴。

      那日尤柯支吾地告诉子唐的时候,子唐很平静。尤柯不肯当机立断地决定时,她就想到了这个结果。子唐只是转身离去,哀伤的心情里带了点解脱的快感。她觉得恶心,实在是不想在尤柯面前掉眼泪。

      子唐不怪他。这是个全民自私的年代,人人都怯懦,都想太平一世,谁都不是谁的罗密欧。谁都要张幼仪,不要陆小曼。她原以为尤柯是不同的,却发现自己真的所知太少。小玉这样无欲无求的女子太少,相比之下倒显得子唐有些肤浅轻佻。男人是奇怪的,整天觊觎路边走过的美女;真的有美女走过来,却到底怕来了个潘多拉。怯懦与自私是这个时代的特点,谁都不好有微词,毕竟,大家都同流合污。

      子唐想到很晚。想得都通顺了,以为就可以睡着,却发现躺下来闭上眼,眼前都是尤柯、尤柯。子唐心里终究不服气,对着空气说:凭什么认为我就做不了张幼仪?其实这句话,便暴露了子唐的本性,她终究是做不到心如止水的,尤柯没有看错。子唐梦见尤柯亲吻她的脸,带着些得意的表情。子唐醒来一身冷汗,喃喃道:幸好只是梦。

      罢了罢了,尤柯你看不见我的温顺潜质,可见也不是我命里的人。子唐开始希望自己变成小玉那般麻木的女子。其实谁都希望变成小玉。谁都希望像她那样在独立与温驯间取个折中。子唐不知道,她现在的愿望也是之前多少女子共同的愿望。人在不走运的时候,千万要有点阿Q精神。子唐终于带着对自己的厌恶完完全全地放手了。

      那日凌晨四点,子唐终于在沉默中接受,自己只能是漫漫长路上突兀的一道铁轨、尤柯糊涂暧昧的一段情。

    October 08

    双城记(游记)

      陈小姐说:这便是西施当年照面的井了。
     
      于是一众游人拥向台阶。我亦挤去瞧。
      井水深深不可测,今日面容只可映出个大概,若真要对这井水梳妆打扮,没个望远镜怕是不成。
     
      然而我瞧得仔细,仿佛这样便可将这多年沧桑风月照了去,将个婉约的西施照回来。然而我终究不是国色天香,这衣裳这神情甚至身边这空气,也已不复当年的奢靡华丽,哪有美人西施的影子?
     
      若身边有人似那夫差,侧身含笑相望,兴许还有一分半分相似。
     
      赌气离了那口井而去,站在一旁的大树下好乘凉。也不去看身旁壁画漂亮。那画儿上正是夫差与西施、郑旦二美在此处的乐趣图;二位美人各看一口井,夫差则笑笑的中间遥望。
      这今人作的画,可隐去了好些世间疾苦纷争,只觉得画上人物风流飘逸,全然不怕时光流逝,万般美景皆要作古,惟有功名和江山是不朽。
     
      抬头望见一对壁人,皆是白的上衣,合撑一把粉嫩清淡的伞,清清爽爽地站着。身边游人都在井边挤着看那虚无的过去,只这二人,痴痴相望、低低言语。看他们几次,都是没有注意到我。
     
      怕是我跳到这井里,也不会来看我一眼吧。我呆呆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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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塔八层。
      姐姐说这是少见的,通常是单数层。想想也是,七级浮屠,何来的八层佛塔?
     
      怪道南朝四百八十寺庙,鸡鸣寺为第一寺。沿山而上的建筑精妙且错落有致,一向无生气的中国建筑,竟然也可以这样磅礴而又细巧。
      诗里的楼台烟雨无幸遇见,所以也并不觉得有诗里的苍凉亡国味道,倒是游客如织,连成群结队的老外,也装腔作势拿支香拜四方神仙,搞笑得很。
     
      药师佛塔确是八层。冲了它的名字,也要爬上一爬。
     
      这塔的确是印象中的塔,当年孙悟空扫过的那一座,就与之差不多。想到孙猴子一层层清扫的虔诚模样,眼见这样一座塔居然生生矗立在我之前,几乎要忍不住热泪盈眶。
      窄楼道,高台阶。有人迎面下来,摩肩接踵擦身而去,短短相逢也是虔诚的。
     
      突然很有冲动,要一层一层拜上去。五体投地地拜,拜到连身到心都跟了佛去,拜到眼泪真的掉下来,前尘往事一概忘记。
      那一刻是真想出家为尼,真想在这塔里吹一世清凉的风,俯瞰芸芸众生真真假假地跪在佛前,若有似无地求些功名前程幸福健康。

      凡人需要有多少的愿望才可满足?且都交给佛。
     
      有信仰原来是那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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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本也要着白色上衣,表舅舅也说那上衣我穿极适宜。
     
      我本不喜白衣素净,只因实在爱听人夸赞,所以不犹疑便要拿来穿。
      不想那衣裳配我新买的中裤竟是短了几许,别扭的很。镜前转身相看好几次,终于舍得弃之不穿。
     
      清早车站约定的时间过十分,我姗姗去迟。
      一路狂奔上楼梯,抹汗水时抬眼看见楼梯顶二人拉手唤我小名。一样的白衣长裤,淡淡笑容。可不是后来在虎丘见到的壁画上神仙眷侣的模样?
      原来白色可以这样多情。
     
      我心中不免一震荡:险些没做画蛇添足之事。从此退回大红大黄大绿去罢。只愿生命如繁花绚丽的人假装恬淡一次也是不得。
      
      可见都是注定。
     
      一事是一事,自是有安排有定论的,谁是谁的结果,什么接着该怎么样,任怎么掐怎么算,任你怎么说,我总是怀疑有些事情是改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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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夫子庙夜市辉煌无比,人流如死水般拥堵,凭风移动。
     
      然而秦淮河的盛名是不负的,两岸万盏灯火,水中荷花灯灿烂,游船轻轻地来回漂浮。相机里的照片,张张照出来是光影。繁华,亮丽,琉灿...这些富贵的词,她是受得起的。上海的城隍庙,也要输她一段绵延的河,而这河水,恰是中华自古以来秉承最多遗产的东西。
     
      我闭上眼,太多的灿烂让我疲劳。一如上海的灯光给来的小小刺伤。
     
      这不是我的秦淮河,也不是俞平伯的那一个。我是路人甲,看完热闹回去洗洗就睡了。梦里也不会有她今世倩影。
     
      让我心醉的秦淮河,一定是妖冶的。
      我化身酸腐的青衫诗人,站在小小的乌篷船头,双手背向身后,口中吟吟念诗。
      船行急速,两岸丝竹声仅听了一段即被另一段隐没了,女子在看不见的地方调笑,惹我心弦撩拨。
      空气中隐隐有酒味,滋润我干涩的沙哑的喉;我俯身下来,用手捧一捧秦淮的水,水里——正是如俞先生所说——带着胭脂水粉香,若是白天,定能看出河水中淡淡的桃红色。
      待我归去,秦淮河成为我记忆中的一个朦胧的亮点;我口不能述,无从落笔,秦淮河的美,最终只能深深地埋藏在我的心里。
      
      梦做完了,拉着姐姐抽身退出这繁华的地方。还是回去清清净净地做我香艳的梦吧。
     
      ************************************
     
      生平所求第一支签,竟被这虎丘园中极小的庙给骗了去。
     
      我双手合十,捻一片薄到透明的签纸,小心地走到庙后。签纸有些湿。
     
      仍旧觉得不可思议,我的命运竟会被这样平庸猥琐的小纸片所预言。
     
      若是情侣,可被引去一间清凉的净室解签;若是不幸单身如我,庙门后的空地,已是不错,破的遮阳伞,细细条凳,解签的师傅倒更像是路边卖馄饨的大叔,瘦瘦的却有几分睿智在眼里。
     
      坐啊。签纸给我。
     
      报上生辰属相。血型。大叔口气颇不些耐。可我却是高兴,这第一次求的签,该会是怎样的新鲜结果?
     
      一九八七一二七,属的虎。也是丙寅十二月二十三。
     
      那你又怎的属虎?该当是属兔的。
     
      因是小月。
     
      非也非也。你大错了。
     
      我们争执了一小会儿,终是让他赢了。也是顾念他是解签人,在这神秘的破遮阳伞下,他的话句句皆是权威,句句关系着命运。
     
      恩,腊八出生。看来你是个聪慧有才之人,我说得可是?
     
      我点头一笑,并不十分信服。心中却道大概自己勉强算得半个聪慧之人,只可笑这话恰如万金油,什么都解决不了,又对谁都是适用的吧。  
      
      但是性格有些任性,生活颇顺当。这话可是有的?
     
      我抬头称是。这话可是真的。我望他一眼,心道你若再能说出我敏感多疑不信任,我便拜你。
     
      他却不说了,合上他的解签书。悠悠说,今后万事和顺,工作生活家庭亦不必烦恼,只是有一点……
      
      他抬头一看我,笑得奇怪。可有男朋友没有?
     
      没有。
     
      没有?不是骗我吧。不可骗我啊。他的神情似是我有意跟他开玩笑。
     
      没骗。是没有。
     
      他只好又低了头去,恢复了他悠长缓慢的强调:只是你这生辰,不宜过早结婚;若是恋爱,亦不能长久。
     
      我不禁笑:那要多早才算早。
     
      二十五岁之前罢,二十五岁前尚是不宜结婚的。
     
      我低了头不响。这是预言,还是总结?这签,我可是求错了?
     
      他余下说的,只模糊听到大概。意即请我积几十功德,在庙中求一支开光的花,放在室中佑我顺顺利利。
      而我只是谢了他便离去。他也并不十分可惜,也是看多了求签不积功德之人。
     
      那日庙中骄阳厉害,晒得我头重脚轻。
     
      就在这里,苏州名扬天下的园里,我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被预言的人是该觉得幸运,还是觉得沮丧?我是该期待,还是学会认命?
     
     
    September 09

    白露

      昨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从阳台望出去,楼下的农田被圈了一半起来。月亮是个大大的探照灯,照亮田里一个一个小丘,清晰到可以看到小丘上有一只黄色的花猫。
      一只黄色的花猫爬上那个山丘,长长的黄色的背,弯成一轮新月。它蹲下,然后一动不动。
      我们一伙人,咋咋呼呼地聊天。那只猫咪只不动,面朝月亮升起的地方。
      于是我屏息,因为它一定也屏息。屏息欣赏月色。
      月色清如水。哗啦啦啦啦。如果在月光下的田野里奔跑,跳舞。
      如果我是一只猫。
      风呼呼地吹过原野,是如刀的刺人冷风。但是我还是要跑。不知道。为什么。???
      一个人跑,还是两个人,其实都是一样。我分不清,我想做Catherine,还是Heathcliff,
      还是一只猫。
      我躺在冰冷的墓地,是一具森森白骨,粘连在我的白骨上,只有一些残留的皮肉。
      棺木的一边,被抽空。2英尺外的地方,另一具棺木,另一具白骨。骷髅上的四个眼孔,相对。
      那一片原野,是被风吹来的。
      原野上还有幽魂。
      猫咪作证。
      也有可能是白露引起的幻觉,白光撒在大地,什么都不能问心无愧。什么都有鬼。满地是疑点,追寻着疑点,找我的宝藏。
      白露引我疯狂。
    July 28

    不如做个巫婆

      那天四个人偶然坐在一起吃饭,大家对我都不甚认识,想方设法地要找话题。我低着头喝果汁,不吭一声。旁边开朗的爆炸头女孩,正看报纸上的心理题,笑笑地读出来叫我们回答。
      “让你选,你做仙女、女巫、好心的女巫还是巫婆?”
      这问题有些搞笑,乍听来好像都差不多嘛。
      对面是个温柔可人的女孩,笑得质朴:“那当然做仙女啦!”
      我看她一眼,点点头。她是有当善良仙女的潜质:第一眼就让人很喜欢很放心,友好又温顺。她的纯洁,可以一眼看到底,决不是像大小姐的清高做作。这样的女孩子,不要说仙女,大概灰姑娘也做得;韩剧里的女一号,也不过如此。
      他们都看着我,我只好说:“那我就当女巫吧。”
      唯一的男生,是个高个子书生。他听了我的话,低头讪笑了一下,隔着眼镜对我说:“看不出来嘛。”
      切,这有什么看不出来。
      小孩子才去当仙女吧,仙女有什么好的,永远都是故事的女配角,关键时刻出来拯救爱情的人物。
      所以,你当你的仙女,我做我的巫婆。不来跟你抢。
      其实当巫婆真的不错,如果可以骑扫把用魔杖,实在是酷到不行。不过巫婆不是哈利波特,也会有笨巫婆和不合格的巫婆。如果我不幸是一个笨女巫,大概就每天躲在森林里的小屋子里,熬些汤汤药药。
      虽然没有能力害人,谈起我,村里的小孩子们都会怕得不得了。睡觉前的故事,爸爸妈妈们喜欢这样开头:这森林里啊,住着一个凶恶的巫婆......
      女巫不一定凶恶,但也不是什么善良之辈,让我诠释的话,我这样理解。
      我定是个寂寞的女巫,内向而又害怕人群,心里却渴望有人和我做朋友。
      我有时候狂暴,有时候温柔。然而狂暴和温柔,都只有我自己看见。
      我有时候捉弄一个醉汉,有时候救起一个落水小孩。不要声讨我,也不要夸奖我,我是女巫,自己不知道一生为谁而活。
      也许会做一间糖果小屋子,饼干的屋顶,冰糖窗,面包皮做墙;窗是巧克力,花草都是冰淇淋。等着被继母抛弃的两兄妹来。不为吃了他们,却是要让他们给我做伴。
      我是女巫,不要做仙女。如果我演韩剧,给我做歹毒的女二号。完美的女主角其实最没有期待了,我做不来,也不要做。  
    May 12

    小时候就在想的事

       刘妹说她小时候想当个路见不平的女英雄,那么我小时候在想什么呢?

        我大概小时候属于看故事书看多了有点傻的那种,智力开发得比较晚,老大不小了也不知道精明二字为何物。反正就是混沌一片,想起来也总觉得模模糊糊的。一盒积木刚到手上就赶快招呼幼儿园小朋友来玩,大家尽兴了我就高兴得无可无不可,临了大家回家前我还硬要每个人拿上一块带回去。这件事情被妈妈说了十几年了,相信还会一直说下去,一直说到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

        等我在12岁遇到了一群心智年龄远大于我的朋友,才开始有一点意识了,感觉在各个方面突然一下子茅塞顿开,通窍了。不过这是题外话,按下不表。

        在那之前的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也说不清楚,我说过了嘛,我是个智力比较迟钝的人,记忆力和智力一样晚发育。实在要我回想的话,我相信自己是个整天拖着鼻涕的邋里邋遢的胖姑娘,长着像洋娃娃一样的脸(这倒是真的),眼睛比现在大三圈。不过前两年翻翻自己小时候的照片,发现脑子一片混沌的我居然被我那心灵手巧的妈妈收拾得干净漂亮,倒也意外万分。她一直喜欢给我穿那种累赘的很多花边的衣服,带我出去的时候就彻底晕眩在一片“你的女儿好像洋娃娃哦”这样的赞叹声中洋洋得意。

        不过不管怎么掩饰,我还是个读书很好但是心智很白痴的小傻瓜,一根肠子通到底,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圆滑和机灵,尽管我周围很多的小朋友都具有那样的天赋或者受过该方面的教育。

     

    幼儿园

        最小的时候住在厨房很小的老房子,那个地方我一直住到上小学。那里还在用煤球炉生火烧饭,每天傍晚时分整个弄堂就浓烟滚滚,妈妈不许我在烧晚饭的时候跑出去怕我呛到,不过说实话我还真的很喜欢在烟里面跑来跑去。那样就好像电视里面的仙女从烟雾里出现,所以一直到很大了我还相信电视里的烟是用煤球炉烧出来的。

        每天从幼儿园被接回来,爸爸就站在弄堂里和一大帮子人聊天。我每天都尖叫着一路冲过去,要从路口开始跑,然后爸爸就张开手臂笑着把我举起来,举过头顶,我觉得全世界都没有我更高了,心里觉得非常非常得意。

        那时候住在一个弄堂的同龄小朋友,有一个和我家里特别好,还记得他小名叫雯雯。两家大人每天交换新学做的小菜,互相帮忙扛东西,交流带小孩的心得,我们两个小孩子就一起跑出去疯玩。我很羡慕他们家二楼那个漂亮的小阳台,上面摆满了小盆栽,还有一个看上去有趣极了的小铁梯子可以爬到屋顶上。

        雯雯真是皮大王,不过也逗趣得不得了,那个时候我是铁定了心要嫁给他的,也不管人家到底喜不喜欢我。他看到我妈妈就喊丈母娘,那个时候我们都不太懂那个词的确切意思,只是觉得怪有趣的;他每天都要假装跌倒数十次给我看,然后用一个怪调子唱“爬起来,摸摸头,头上一个大包......”;不过我最喜欢他学费翔唱“你就像那——自来火——划来划去——点不着”,导致我一直深信原曲的歌词也是这样的。

        在我们搬家的前一天,雯雯把他最喜欢的连环画册送给我,我保留了大概6年,现在已经遗失了。如果后来不是又见过了面,也许他现在仍是我想嫁的人。

        几年后再见到他时,他已经长得很高了,在一个很棒的高中读书,听说成绩也很好。我们见了面不知道说什么,妈妈们说起小时候的笑话大多数我们都不记得,他听着听着就跑去打电脑游戏了,剩下我坐在沙发上想:这已经不是那个我喜欢的雯雯了。

     

    小学

        然后我们搬去和外婆住,在外婆家楼上借了房子住了大概有五年之久,在那里我上完了我的小学。

        我的小学可真是漂亮,三幢尾部连着的红顶小砖房,只有三层高,楼梯在外面,挺像今天交大教学楼的那种。学校里有很多很多花,所以我们的小学被评为花园单位就不奇怪了。操场很大很大,圆圆的,周围一圈小树林,夏天的时候会有毛毛虫从那里的树上掉下来,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怕毛毛虫,就拿一片树叶接着去吓男生。

        那个时候的玩伴是住在一幢楼里恰好又是一个班的军军。军军比我矮多啦,一起玩的时候我欺负他,在外面都是我保护他。二年级的时候一个黑黑的女生硬要跟他回家玩,他哭着来找我,我把那个女生打跑了,结果那个女生很久不跟我讲话。不过我不在乎。我们一起看动画片,打魂斗罗(我总是很快牺牲),拍奇多附赠的卡片,他给我玩他的变形金刚,我邀请他来玩我的培乐多彩泥。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给军军,那个时候,我想嫁的人是奥特曼和孙悟空。

        我喜欢奥特曼喜欢得了不得,每天做着有一天自己也变成一个女奥特曼的美梦。后来知道了日本侵华的战争和南京大屠杀的暴行,心里恨日本人恨得不行,所以,奥特曼家族自然是不能嫁进去了,怎么说“他们”也是日本人。所以我就移情别恋了孙悟空。孙悟空72般变化腾云驾雾真是帅气得不行,再加上又善良忠诚又机智幽默,实在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因为暗恋孙悟空,所以看到电视里漂亮的女妖精们就讨厌得不得了,并不是因为有什么正义感才会如此疾恶如仇的。

     

    游戏

        小时候从来不喜欢和娃娃玩,对于公仔的喜爱也是这两年才培养起来的。妈妈给我买的漂亮娃娃都被折磨得缺胳膊少腿,不然就是瞎子什么的。

        因为不喜欢和娃娃玩喜欢和小朋友玩,找不到小朋友的时候我就特别孤独。外婆给我一块小黑板和一盒粉笔,我就在上面画小女孩骑着马遇到危险的故事。小时候画的画总是先来一个大太阳,闪烁万道金光,随后地面上满是绿草鲜花,还一定要有一课大树和几只小鸟,女孩子的头发上飞着几只蝴蝶。那就是我能想象出来的最美好的东西了。

        如果能找到住在隔壁的华华姐姐,我们就一起玩扮家家。我们总是扮辛勤工作谋生的两姐妹,在桌子底下安个家,在客厅和卧室之间走来走去假装上班下班。这个游戏真是其乐无穷。我们都喜欢穷人靠勤劳变成有钱人的故事,而非麻雀一朝变凤凰,这大概是年幼的我对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个人理解。

     

    小时候就在想的事

        小时候想过很多事情,要一一细数是不可能的,古希腊的诸神故事里也告诉我们:没有什么比思想跑得更快。

        但是偶尔还会想起来过去的一些可笑的或者天真的想法,至今回想来还是非常有趣。

        小时候以为人在海底是可以呼吸的,所以老师让画的自由命题科普类画,我画的就是海底的城市,里面的人都是不用氧气瓶就可以生存的。结果那副画被老师称为美好的愿望,而我自己则被同学称为傻瓜蛋。

        小时候总是相信宇宙外还有宇宙,相信我们现在所处的整个地球、银河、宇宙,统统加起来只不过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一粒尘埃。这个想法至今没有改变,虽然它在我高中的时候被我的地理老师温柔地否决了,但是我仍然坚持我是对的,并且相信现在所谓的宇宙无穷大的观点只是科学不够进步的结果。

        小时候认为自己长大了是不会接受任何男子的求婚的,因为他们太呆板了不够活泼有趣。那时候也奇怪为什么那么有趣的小朋友长大了就会变得很无聊呢?现在的我当然不再认为他们无聊了,不过知道不能嫁给孙悟空的事实还是让我很失落。

        小时候认为外国人是很凶的东西,是不能接近的。当然现在知道很多外国朋友是非常友善的,虽然国际上还时有耳闻歧视中国人、排华抗华的声音,但是大多数的国家都能接受中国并且对中国的善良和不结盟的中立态度持有好感。当然现在还是有很多让人气愤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远在海外的同胞身上,不过我相信中国人会在世界上越走越好。

        小时候一直有些胖乎乎的,所以总是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好心的仙女出现在我面前一挥魔杖把我变得很苗条很苗条。现在如果我还做这个梦那我就实在太傻啦!不过现在看到我学跳舞的小堂妹瘦巴巴的摸起来都不好玩,心里想还是我小时候好啊,肉肉的多可爱,冬天大家都抢着抱着我取暖呢!

    April 09

    梦里水乡

    春天的黄昏
    请你陪我到 梦中的水乡
    让挥动的手 在薄雾中飘荡
    不要惊醒杨柳岸 那些缠绵的往事
    化作一缕轻烟 已消失在远方
                                                    ————朱家角游记
     
    湿着露珠的青石板,在梦里一遍遍地诉说着苍老;连同那低低的檐的呢喃,是一道古老的咒语,呼唤着我的归去。
    于是我背上行囊,踏上归途,眼睛里写着渴望,嘴巴咽下顽强。
     
    我想每个人都有他命里的人,也一定有他命里的故乡。
    他被绑在故乡的桑榆枝上,终身不得离去;肉体远行,灵魂也要被层层剥离。
    远行的游子一旦触碰到那根永世嵌在皮肉里的细绳,就要痛入骨髓。
     
    我小心地隐藏,刻意地遗忘,终于还是被旁人不经意地触碰勾起我左侧胸膛的伤;于是快马加鞭,长风破浪,赶来找寻栓着我的树枝,枝末的那一片叶,恰是我伤口的形状。
     
    我穿梭在狭窄深长的巷子里,如同生活在这里的一只猫般敏捷迅速。我靠我的鼻子辨别方向,触须闪躲突兀的人或物;爪子贴在低矮的房梁,肚皮朝下,加速的时候摩挲到粗糙的墙皮,有一点点凉。
     
    我不记得来过多少次了,他们说只有一次,可是梦里的那些呢?算不算?
     
    我在这里没有家,没有亲人,可我仍然逃不出隐线的追踪,我甚至追寻不着属于我的那片叶,它只在梦里虚幻地存在。
     
    我是这里的孤魂野鬼,灵魂夜夜要来此地哭泣。
    我仍在寻我那条细长绵延的枝,找了几世,不见踪迹。
     
    我在梦里的时候,它隐约而坚定地在我前方吟唱;我从梦中醒来匆匆赶去,它已经离开,于是我只得再去梦里寻觅;
    梦里它所在的地方,隐隐地可闻乐声缭绕。
     
    于是我从梦中追到现实,现实追到梦里,它永远在我不在的地方,永远快我一步;它是我灵魂的维系,也是我灵魂的索命符。
     
    我白天潜入,夜晚悄悄离开,却又梦见这里的黑夜:万籁俱静,巷子里一只凶恶的狗,向我跑过来,穿透我没有形的魂,围着我打转,闻我身上的气息——我仅剩的一点前世的回忆。
    它看穿我的魂魄,却并不伤害我。它说:谁没有过去?
     
    我前世住在此地,年轻的时候是个婉约的女子。每每走过泰安桥,轻盈的脚步被风吹得有些摇晃;河边民居中无聊的男子,一早就等候在窗户后面,等我旗袍腰间的皱摺完全隐没在桥拱之后,才悻悻地把头伸回去。
     
    然而岁月匆匆而逝,转眼我已为人妻,看我的男子不知不觉已经有了新的风景,而我,也并不在意他们的离弃。
     
    我的丈夫是个撑船的汉子,身上永远都有咸咸的汗水味;他就像此地所有的中年男子,笑起来憨厚而老实;他从不乱收钱,划船很卖力,他的船不是最快也不会最慢,永远中等的速度,不跟人比拼。
     
    我白天坐在家门口的竹椅上,手里剥着桂圆,嘴里碎碎念念地讲个不停;剥完去蹲在河边洗我男人的臭衣服,还有我蓝印的白花头巾。河水有一点脏,然而几十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浑浊不清。洗完衣服还有各色各样的家务事情闹也闹不完,等忙到太阳开始坠下去,才匆匆地将淘洗好的米闷到锅里。
     
    今天炒他爱吃的螺丝,还有一点煎鸡蛋给他补身体;中午带的馒头不知道够不够,饿了千万别舍不得买那包了他喜欢的栗子的肉粽;今天如果生意好一点,他回来的时候就会笑眯眯的,最好生意也不要太好,时间长了他也要吃不消。早上看到他左边袜子的顶端有个洞,等他回来千万记得补;儿子的信总也得找个先生帮着读一读,也不知他在南京过得好不好,钱够不够用?有没有认真读书?
     
    我忙着想东想西,青菜烧得有点老;伸手去够盐罐子,手指在它旁边一寸的地方扑了个空。屋子里有点暗,原来太阳已经沉到河里,旁边阿亮家的油纸窗已经绽放油灯的光明。
    死鬼,这么晚了还不知道回来!
     
    他回来的时候比平时更加臭,脸上的汗一直滴到脖颈,呼吸急促,心跳剧烈,脸上还红红的像儿子小时候。我把他推到门外边,叫他走叫他快到别人家里去。他不走他还是笑笑的傻站着。我就叉起我不再纤细的腰骂骂咧咧地开始数落不停。
    啥辰光了晓得伐?人家都吃饭了侬到啥地方去啦?我开始清数我今天做的事情,开始算他这个月已晚归多少次,然后开始找他的缺点,夸奖镇上所有的男子。
     
    我有一点真的难过了,逝去的青春好像都被今天早落的太阳勾起。我的声音尖而细,我的岁月在这尖细的嗓音里流淌出来,变成一条绵长不绝的河,苍白幽怨,带着自怜自哀的凄苦。
     
    左右的邻居探了一下头,就又回去吃饭了。在这里,吵架又算得了什么?谁家每天不吵上几次?
     
    我深爱的人站在最后一点晚霞的红光里,脸晦暗不清,身体的轮廓有一圈红色的边。他低首站立,像座雕塑;他红润的笑容渐渐被黑暗遮住。他有没有在听?
     
    他的手上纂着一个湖蓝色的小东西,像手帕,又像头巾。
    我缓缓闭上嘴。
    绸包。他说。特特地去周庄买的,胡二前些天买了个给他内子。
    什么?
    什么都能放,西洋扣子的,给你买小菜好用。
     
    他的脸在黑暗里发亮,声音里还带着愧疚的兴奋。
    我于是一言不发,转身回到屋子,穿梭于厅堂和灶间:盛菜、舀饭、摆碗筷,就像其他许多个平静的夜晚一样。
     
    我鼻子有些酸,好像回到了许多年前做姑娘的时候,好容易就会哭泣。可是我毕竟没哭,没有东西从我眼睛里流出来。就像今夜我徘徊在这里,我的眼泪早已枯竭干涸。
     
    一世安分,一世只求家人平安;每日念念佛,做做家事,等看够了儿孙满堂,数尽了我丈夫额上的细纹,就安安静静地撒手西去。
     
    然而无论我怎样细心地过日子,终于还是来不及。我来不及缝完手中的新衣,来不及淘尽米里的沙砾。门外驶过的一条木篷的小船,是我眼睛里最后的风景。
    我也终究来不及,赶去看一看自己的葬礼;而那个藏在衣服夹层里的稠包,代替我的灵魂,被永世地葬在镇外三里。
     
    我也再来不及,替我丈夫拭去他眼角的老泪、抚慰他搐动剧痛的心。
     
    我跪在阎王面前,求他放我回去。
    当年秦紫凤长跪在此要求做个凄厉女鬼,只为向张伦讨回她被吃掉的心,你却为何也要作这般决定?
    我不答,只是再深深地拜下去。
     
    阎王殿里鬼皇帝,又怎知我的灵魂已经被系在故乡的桑榆枝头?那枝条落入漕港河底,枯朽腐败,散入河底的淤泥,压在14座桥下,叫我永世也不得离去?
     
    然而我却不是秦紫凤,没个张伦来偿还我的心。
     
    呔,大胆女鬼!休要絮嘈不清,牛头马面,将她带下去!
     
    轮回台边,女鬼哀哀哭泣,她抓紧奈何桥边发着阴臭气息的泥,时机一到,却终于被打断手指,投入那深不可测的转世之河。
     
    时值今日,奈何桥边仍有我留下的指纹。
     
    所以至今我的小指,仍是当初断指的模样,弯弯地不能直立。
     
    今世的我,投身在离乡百里的地方,继续守卫在它的周围。
     
    当有一天我来到前世的故乡,看见白墙玄顶朱阁红楼,一如往昔的清丽秀美;放生桥边的亭阁,也宛若梦中不断盘桓的地方,只是梦里的人时而年轻时而苍老————心的那个小小的缺口就立刻剧痛起来。
     
    眼前的一景一木,原来是早都在胸口的左侧深烙上的。
     
    从此我便常来,
    我的魂魄离开了我的身体,夜夜都要回到此地哭泣。
     
    我在寻我掉落在漕港河底的桑枝,找系在它上面的一片心。我寻了多年,遍寻不着。其实早已知道寻不回来,却又如何能控制自己?
     
    猛然惊起,想到今夜梦回此地,那只凶恶的狗,正直直地看着我,看透我是缺了一片心的假魂灵。
     
    河上仍然船行如梭,划船的都是些中年的男子,他们长着和我梦中的人儿一样的轮廓;泰安桥仍旧伫立在我旧居的窗前,那是我常走去买菜的地方;还有我最喜欢的廊桥,11格台阶,当我年少,经过总要一再细数。
     
    然而我却不为这来。
     
    却是那古老的咒语指引我踏上归途;
    是这14座不老的桥,和桥下流淌千年的河水;
    是我在这里的旧居和已经逝去多年的旧人。
     
    是我的断指。
     
    是我夜夜游荡永不得安的灵魂。   
    January 26

    Joe&大略

    他们出生在同一年,相差三个月。性格很大差别,一个儒雅一个倔。一个喜欢别人叫他Joe,一个名字很土叫大略。

                                                  ————送给猩猩

        Joe风度翩翩。他就读于名牌大学,新闻专业。家中很有钱,喜欢诗歌摄影古典音乐。很小就很有风度,坚持送女生回家,从来不失约。他经常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网名叫做——炽热的暗夜。他在哪里都很活跃,追他的女生向来不缺。

        他简直是个完美的男生,他像一只——骄傲的孔雀。

        大略在一个二流大学。脑筋有些迟钝,经常会一句话重复说三遍。他欣赏不来风花雪月,他说,找个女朋友太费钱。陪女生逛街看电影喝咖啡,他要是愿意做这种事他就不是大略。朋友过生日他次次到场却从不送礼,虽然他出生在圣诞节。

        不过大略也不是完全没优点。他有着标准身高,模特身材,长得酷似浪子王杰。他不学周围的同学酗酒抽烟,他说,我不学那些二子荼毒自己革命的本钱。他能为好朋友两肋插刀,自己却从不跟人红脸。他经常说:兄弟,有事尽管来找我。我是大略。

     

        Joe和大略其实从来没有见过面。

        他们相识,在她的梦里面。

     

        她认识大略满三年那天,已经喜欢了Joe八年

        Joe是她小学同学,跟她住在同一条街。虽然只隔着三个单元,Candy感觉他很遥远。他永远那么完美无缺,对人也是非常体贴。Candy曾经尝试向他表白,他却在电话那头装作没听见。她很伤心但是仍然喜欢Joe,她说也许因为那是她的初恋。

        分别五年后再次遇到Joe,是在二零零二年暑假的某一天。 JoeCandy好巧竟然是你,你怎么样现在在哪里上学?然后坚持送她回家,说改天给她送来Dido的唱片。当天晚上Candy收到Joe的短信:缘分真的很奇妙,它让我们分别五年如今又遇见。

         Candy那晚失眠。 

     

          话题转到大略。

          大略坐在她座位前面,整天问她借作业。她喜欢上课时用书拍他的头叫他坐低一点,他狠狠回头教数学的old man就会喊:干什么呢大略?高考前大略抢过她的志愿,二话没说复制了一遍。看着Candy呆呆的表情,他说哈哈省得我自己想志愿。他们于是进了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 

          Candy仍然喜欢Joe,但是心里开始偷偷有了大略。

      

        跟大略相处越来越久,发现大略真的很抠。衣服鞋子都没有logo,每次约会只请喝粥,三站路之内不坐公车宁愿走。还有——拍拖好几周,他居然还没开口求她做他女朋友。Candy开始觉得他不可忍受。虽然他为了等她,总是在风中耐心等候。Candy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放弃他,她说服自己说其实我真正喜欢的还是Joe 

          她开始对大略故意冷淡,转而每天发短信给JoeJoe很聪明也很优秀,对她说话永远那么温柔。而那个笨笨的大略还不懂,为什么Candy总是拒绝他的约会请求。 

          Joe总能猜中她的心思,偶尔送给她自己写的诗,和她在一起也是事事迁就。他背得出她的生日、寝室电话号码,记得她在聚会时偶尔喜欢喝点酒。Candy开始相信两人缘分早在前世修。她经常梦到终于有一天他牵住了她的手。

          在她和Joe坐在星巴克畅谈的时候,忘了有个男生正对着天花板思考人生思考女人为此想破了头。

     

          可是Candy也会有失落的时候:Joe总是对她若即若离——她说男人的心思真的很难猜透。打电话去问候,回答永远just so-soCandy过生日他送来一大束百合,约他吃饭却总说no。她为他的拒绝感到难受,却又马上收到他暧昧的短信问候。

          她以为自己给的爱还不够,却发现她能付出的他都已轻易拥有。她的感情太浓无法收,朋友的劝告被她当作耳旁风。她自卑自责自轻自贱,哭倒在一个孤独的午后。收音机里的情歌王子正在唱:你已征服了我却还不属于我……她赌气在纸上写了一千遍:我恨Joe

     

          那天他来按门铃说:Candy下来陪我走走。她化了妆穿上最喜欢的鞋子,下楼梯的时候身体有些颤抖。走在阳光灿烂温暖的街头,她说什么事要我陪你晃悠?他不说话表情有些僵硬,她脸红红的开始害羞。她说知不知道今天是单身节,他在身边重重点头。她正在考虑是不是该自己开口,他突然说Candy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时间在那一瞬间定格,旁边跑过一只肮脏的流浪狗。

          她不记得怎么回到家的,也忘了他们有没有牵手。她只记得她的眼泪一直默默地流,拉着他的衣袖、无助地点头。她跑到顶楼露台大声喊叫,行人只恍惚听到一个字:Joe

     

          第二天下午,他没有提早十分钟出现,像他一贯遵守的时候。在他们约好的海洋馆门口,她傻傻徘徊驻留。过了好久好久,他终于打来电话,用哽咽的声音说对不起对不起Candy请你回头。他说我昨天只是有些难受,他说昨天我最心爱的女生向我提出分手。“Candy,希望我们还是好朋友。”他还说他没有办法骗自己,他请她原谅自己的孩子气,语气是他一贯的温柔……他说了太多说了太久,多到Candy敏感的心脏无法承受。她掐断他的电话,开始沿着马路低着头走。 

          她没有哭没有颤抖,她甚至对着天空轻轻哼唱困兽之斗。她走了几个钟头,终于累倒在麦当劳的门口。她突然很无助突然很想喝光一瓶酒。她坐在台阶上发呆,心里想着就让我这么死去吧没人来管没人来救。

          手机在她口袋响了很久。她最后拿起电话,电话那头的大略几天call不到她显得有些急吼吼。她不说话听他抱怨了1分钟,最后他问Candy你怎么了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是不是心里难受?有什么事让我们一起忍受!Candy你不要吓我你不要不开口!

     

          大略从很远地方打的过来,就在不久之后。看到他从车上着急地跳下来,Candy觉得心里的冰山开始摇动。大略走到她身边,站在那里温柔地伸出手,然后就像哥哥一样拍了拍她的头。

          她突然跳起来抱着大略哭,嘴里喃喃地说大略大略我很难受。

     

        这一幕就发生在闹市街头。

     

        故事终于讲到底,Jenny坐在电脑前长嘘一口气。

        故事中的Candy正在我身边抱着膝,絮絮叨叨地诉说着她的爱情。她说恋爱不是为了满足虚荣心,遇到对的人一定要好好珍惜。至于油盐酱醋柴和米,无关浪漫无关爱情,几年以后才考虑。

            Jenny微笑点头表示同意,加上一句:Joyce我真为你高兴!

                                               

                                                                                    <>

    January 21

    写在二十岁生日之际

           一九八七年阴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与阳历的一月二十二日重合

    两个日子每二十年才会重合一次。

    这二十年一度的日子到来前将近一整天的时候,我正坐在电脑前思考我的十九岁。

    Two things occurred to me this year :高考和大学。当高考的日子已经渐渐消逝在我们各散天涯的脚步里,踏进大学,才是第一个年头

    真不敢相信十九岁快结束了!小时候总觉得十九岁以后就开始老了,相信过了十九岁青春就要开始消散,许下的愿望一定总是要在十九岁之前实现;而童话故事中的妙龄女郎往往都被设定为---------十九岁。

    十九岁,也许是最美丽的一年。青春走到这里正怒放,童真还有一点点保留,爱情萌芽,智慧迸发。不会太精明、太成熟,不会太幼稚,也不会太单纯。

    真的要告别这一年的时候,才真正意识到它的存在。在半年拼搏半年的浑浑噩噩中,我即将要度过了童话中垂死的老女王渴望生命重新回到的十九岁。

    我问自己:你有没有一点遗憾?

    回头想那些在熬夜中拼掉的台历上的数字,许多个从噩梦中惊醒过来的早晨,我微笑。还有什么比这些更能诠释梦想与拼搏?

    而接踵迩来的大学生活,为我带来许多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在经历了初来修道院般的英语系中开始的怪异和不习惯,我渐渐爱上这样的生活。

    我们这里的确几乎只有女生。然而我们更亲密、更友爱,每一个成员都有着各自优秀的品质。原来一个女生的世界可以如此纯净美好。

    十九岁以前我觉得维系一个女孩一生的,是一个优秀的丈夫、美满的家庭。

    十九岁将要走到尽头的我现在认为,一个好家庭固然十分重要,然而我却要比以前在思想上更独立。是这些女孩子们让我看到了本来我所不知的女生的潜力!

    三毛曾经应出版社之邀,要让她的大胡子丈夫荷西写一篇“我的另一半”,荷西不解“我的另一半是什么”,三毛温柔提醒:“你的另一半是我呀。”荷西肯定地说:“我是一整片的。”

    我就是一个完整的我,不会违心地被切割成为另一种形状,除非,是我自己心甘情愿磨掉我的一些边角。

    半夜里msn上遇到波波,我认真地告诉他:我在为我的十九岁立传。

    除了觉得没有必要以外,他就扔给我一句:女生就是女生!

    我对着屏幕暗自发笑。是呀,我就是这么多女生中一个。秉承了所有女生的特征:喜欢热闹害怕寂寞怕黑怕虫子有时稍许敏感大多时候都能用心体验生活。

    我在这个轮廓下经过了近二十年的时间长成了一个这样的自己。我只是大千世界云云众生中的一个平凡的人,然而我仍为体会到了自己的一些与众不同而感到兴奋,比如厌恶懒惰,比如在紧张的时候拼命微笑。

    我就因为这些用来标识我的不同而完整。

    这是我的十九岁告诉我的。